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我校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3日至5日)。4月2日(星期六)上双周一的课程,4月5日(星期二)的课程不补,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
二、劳动节:放假公休共三天(4月30日至5月2日)。5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不补,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
三、端午节:放假公休共三天(6月4日至6日)。由于端午节放假,考试日期顺延。
四、假日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应认真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好祥和平安的假日。
五、假日期间,学校班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