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老师积极做好此次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本专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指南(见附件)。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申报条件:
1. 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a.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b.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c.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d.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或其他类别项目者;
e.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f.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 申请者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电子版发送到文科处信箱,由文科处统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2. 《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请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所限定的字数和页数填写,不得改变文档格式、超字数或擅自添页。
本专项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5日当天上午11点,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申报材料(一式6份)由统一送交院办,电子版发送到信箱:xxu@shu.edu.cn。
院办
2015.2.2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