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和组织退休科研人员申报。
2.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须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少数民族文字成果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3. 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目前先进水平。
4. 申报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5. 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8)同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立项名单公布后,获知未立项者除外);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1)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二、资助额度: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为2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
三、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申请人请填写新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一式4份、《成果介绍》活页一式9份(A3双面,中缝装订),5套申报成果(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5套成果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从2014年起,同行专家推荐申报和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成果,一律实行通讯评审。计划于4月(评审3月5日以前申报的)、10月(评审9月5日以前申报的)各集中通讯评审一次。我院2014年度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分别为2月21日上午11点及8月25日上午11点之前,届时请申请人将上述申报材料备齐后送交院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