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申报已经开始,请老师积极申报。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的重点招标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3年版),届时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申报资格:
1、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2、 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
4、 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在研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包括上海市课题在内的其他政府课题)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其中,重点项目的管理费为3000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等的管理费为2000元;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各不得超过申报资助额度的10%。经费管理部分填写如下:
经费管理单位名称: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开户银行:农行宝山支行大场所
银行帐号:033270-00801210489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财务联系电话:66132341
我院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8日上午11点,届时请将课题申请书按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后送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交到文科处。其中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8份(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电子版必须先发送到xxu@shu.edu.cn。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院办
20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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