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进行申报。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成果的改写、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每10万汉字资助10万元左右,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总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申报具体要求及方法如下:
基本要求: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合推向世界。
2.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直接以外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著作,也可申请资助。
3.项目资助文版暂定为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等8种。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4.申报成果应不少于1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
5.申报成果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或系列学术丛书,出版时须标明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资助。
6.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文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申请资格:
1.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以及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均可申请。
2.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必须获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附在申请材料中。
3.在国外已经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等国家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
4.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请。
申报材料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请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9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各7份,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申请材料不再退回。
我校本年度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分别为3月25日上午11点及8月27日,届时请申请人将上述申报材料备齐后送交院办科研秘书。
院办 2013.3.4
附件:
1、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2、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