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此次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a.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b.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c.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自筹经费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2013年度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人请登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请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所限定的字数和页数填写,不得改变文档格式、超字数或擅自添页,否则申请书不能网上提交。
4.申报时出现问题,可参见"201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http://www.sinoss.net/2012/1210/44036.html)。
截止时间:
一般项目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4日,我校将于1月5日-7日进行网上审核工作(审核通过者可进行打印工作,审核未通过者务必及时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书面材料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于2013年1月7日下午16点前送交院办348室,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联系电话:66134284
附件: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通知
院办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