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委有关通知,2012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阳光计划项目:
1.党建工作干部教师类:市教卫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党建工作的干部、教师(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全市高等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部门在编在岗的干部、教师(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人教师(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3年);
4.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类:在编在岗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具备硕士以上学历,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4年)。
二、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为18个月。
三、阳光计划采用限额申报的形式,现请各学院认真研究推荐候选人,帮助候选人填写申报书。
四、申报截止时间
1."党建工作干部教师类" 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组织部相关通知;
2."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 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宣传部相关通知;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七份),2012年11月12日(周一)下午16点前送至院办348室(联系电话:66134284),电子版发送到:xxu@shu.edu.cn(因为学院要PK,所以请按时提交材料)
4."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类"项目申报材料在2012年11月11日(周日)晚上8:00前报送学工办(联系人:孟祥栋,联系电话:66136052,电子邮箱:xdmeng@staff.shu.edu.cn) 。
注:以上通知内容如有变动,文科处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老师留意!
院办
201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