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个人信息
请计划在2011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包括拟聘人员)在学院(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信息按附件格式填写完整提交于学院(部门)人事干事。无人事干事的部门,请申请人在2011年8月15日前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lihailing@shu.edu.cn。
注:请务必提交个人信息,无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报名系统。
(二)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前,请至以下地点完成拍照
拍照时间:2011年6月16日下午一点至四点
地点:宝山校区A楼123
补拍照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前每周五下午1点至四点
地点: 延安西路900号一楼
联系人:吴志民 联系电话:62511436 手机:13032196462
收费:20元/人
注:请务必及早拍照,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后拍照将截止。
(三)网上报名
请在
2011年9月1号至9月15号期间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www.shehr.cn/),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有关信息,并在网上规定时间内提交。
注1:辅导员只可申请思政学科。
注2: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点击"正式提交"并确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将不能再修改。
(四)网上下载并准备有关申请材料
在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www.shehr.cn/)正式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若符合网络设定的自动审核标准,提交后即可下载打印网上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等材料;若未自动生成以上表格,最长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申请人可再次登录下载打印有关材料。
(五)提交申请材料(预审)
请在2011年9月16号至9月25号期间将申请材料交至新校区行政楼502室,材料要求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请上网下载并打印,须有照片,签写承诺书);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院系书记签字、党委盖章);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派出所出具,原件,有效期三个月。若公安部门要求提供学校证明,可至行政楼502领取);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供人才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复印件;居住证需在网上报名前办理完毕,请及早办理。
5、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前出生者可免,验原件,请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居上端);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报名地点: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徐骅
电话:66133507-6
6、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须同时提交学历鉴定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学历证书、成人教育文凭的申请者,须提供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复印件,办理周期较长,请及早办理。
7、 《高等教育学》、《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方法概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有效期三年,博士、副教授和教授可免,硕士及以下不免,请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电话:62523048
8、教案
下载教案版式后请按格式书写教案(手写),教案内容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内容为一节课讲课内容。(教案版式请至下载专区工作站表格中下载)。
(六)上网查询预审结果,完成体格检查
提交上述材料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下载并打印本人的带有条形码的《体格检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瑞金、新华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体检表无需领取,结果将直接发送至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七)教学能力测试
预审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试讲,试讲内容须与教案内容一致。
具体安排请关注人事处网上通知,并及时与院系、部门组织人事干事联系,并注意查收邮件。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李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