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7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6〕24号)要求,加强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人文和艺术素养,为提高学校艺术科研水平和艺术工作质量服务。
二、项目类别
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其中,重点项目指选题意义重大、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对本市乃至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具有普遍、长期、宏观指导意义、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一般项目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亟需破解的问题;青年项目旨在引导和培育优秀青年艺术教师和艺术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科研,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的申报人,高校系统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的申报人,高校系统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高校系统要求已获硕士或以上学位。
(二)原则上,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科研项目,申报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项目。项目申请人承担的2015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尚未按期结题或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本次原则上暂停申报。已连续承担两次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四、材料报送
我校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上午11时,届时请填写并打印《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书》和《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项目论证活页》一式四份报送至院办,电子材料发送至xxu@shu.edu.cn.
院办
2017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