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16]5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评奖委员会发布《关于<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7]1号),《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7]2号)和关于公布《关于关于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7]3号),经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
根据市评奖办的具体要求,我校的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完成,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已经获得国家级、部级或者市级其他奖励的研究成果; 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
二、申请
(一)申请受理日期
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27日,为本届评奖网上申请日期。
(二)申请奖项的规定
继续实行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的办法。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
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本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本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本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本市党政机关,含本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
(三)申报数量
为充分发挥评奖对决策咨询研究工作的推进作用,本届评奖规定: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四)网上申请系统
本届评奖全部实行网上申请。
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可以通过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互联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网址:http://fzzx.sh.gov.cn:89
内部调研成果奖,可以通过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
请申报人务必于2017年3月27日前,完成网上的申报。过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申请评奖,应当首先进行网上申请,按有关要求和说明填写、提交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并需在网上上传成果摘要和成果报告电子文档(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需另提交成果光盘)。文本上传网上申请系统,经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申请书。
2、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经网上预审通过的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
(2)研究成果报告(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3)研究成果摘要(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 qingqingli@shu.edu.cn
(4)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此外,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还须同时提交报告光盘。如评奖办认为有必要,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为2017年3月28日下午5时前。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于此日前上报材料,由社科处统一进行审核,报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奖办。
申请材料提交后,申请人不得对申请内容进行变更;申请材料不再退回。
(六)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不仅是对全文进行缩写,还要包括研究成果重要观点、论证、创新点和对策建议等内容,要列出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和成果完成时间等信息;
2、字数:约3000字;
3、申请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后将汇编出版获奖成果摘要,摘要内容应当可以公开发表;
4、第一完成人签名同意。
友情提示:
1、请申报人尽早登录申报系统,以免在临近申报截至之日时,因网速减慢等因素,延误申报。
2、做到学术诚信,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事宜联系人:文科处 李青青
联系电话:66136213
联系地址:行政办413室。
院办
2017年2月23日
附件:
3、《关于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