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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教育部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15-02-02  徐翔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老师积极做好此次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本专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指南(见附件)。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申报条件:

1. 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a.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b.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c.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d.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或其他类别项目者;

e.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f.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 申请者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电子版发送到文科处信箱由文科处统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2. 《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请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所限定的字数和页数填写,不得改变文档格式、超字数或擅自添页。

本专项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35日当天上午11点,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申报材料(一式6份)由统一送交院办,电子版发送到信箱:xxu@shu.edu.cn

                                           院办

                                          2015.2.2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指南



上一条:关于征集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基础类和跨学科类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2015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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