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科研院所: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09年第二季度举行第六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科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科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在近两年中完成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有关专利等知识产权调查研究报告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参加评选工作。
二、各单位准备项目申请书纸件一式8份,于6月20日以前将纸件及电子件报送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由我局初步审核汇总后统一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规划发展处 聂 莉
电 话:61113728
暨优秀软科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第六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科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于2009年第二季度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以及社会各界有关单位和人员,在近两年实际工作中通过调查研究完成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调查研究报告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要求
参加评选的调研和软科学研究报告,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发展的新问题、新特点,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增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发挥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等具有重要价值。
具体要求是:
(一)内容新颖、具体、真实,数据资料丰富、翔实、准确;
(二)具有创新点和研究深度,力求能提出独到的见解,分析要有一定的深度,论证要严谨;
(三)具有实效性,即能提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政策建议要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三、评选奖励办法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评选活动,我局成立由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符合出版要求的获奖作品将汇编成《优秀专利调查研究报告集》,出版发行。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将参评作品(15000字以内)和参评作品报送表等有关材料一式6份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政策研究处,并将报送材料电子件发送至ruanketi@sipo.gov.cn。
希望各地知识产权局、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对此次评选活动给予充分重视和支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将近两年来形成的优秀调研报告和软科学研究成果报送上来。
附件:参评作品报送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联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政策研究处
联 系 人:张 沧 徐海燕
邮 箱:ruanketi@sipo.gov.cn
邮 编:100088
电 话:(010)62084806 ;62084902
附件:
参 评 作 品 报 送 表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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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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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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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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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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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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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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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摘要(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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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应用情况说明(在政府决策、法律法规完善等方面应用,在相关上报政务信息中使用,或受到表彰、奖励、领导批示、在出版物上发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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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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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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