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2015年上海市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申请人为从事外国留学生教育工作的专业教师;
3、英语水平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者;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并获高级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参加语言学术类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
4、申请人不包括以下人员:
(1)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2)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3)正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上海市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2、附件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外语证明等一式两份)
三、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国际化办学发展规划,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请学院于3月14日下班前,报送推荐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14室)。
联系人:黄谷
电话:66134915—801
邮箱:ghuang@s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人事处
2014年3月12日